子公司的员工收到集团总部的奖金20万元,请问如何缴纳个税?

138 2022-06-21 17:56:43

请问

老师,我属于子公司的员工,这个月收到集团总部的奖金20万元,请问如何缴纳个税?

答复

属于偶然所得,应由集团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

参考一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六条第(九)项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参考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